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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 八 章 品質管制實驗室 ( 108年08月13日)
第 56 條
前條第二項第五款樣品識別資訊,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或識別碼。
二、批號。
三、抽樣日期。
四、取樣時,樣品盛裝之容器。
五、必要時之抽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