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 二 章 管理階層及從業人員 ( 108年08月13日)
第 9 條
化粧品製造業者,對於訪客與未經訓練之人員,應禁止其進入生產、管制及儲存區域。但確有進入必要者,應事前告知其相關注意事項,包括個人衛生及防護衣物穿戴之規定,並予密切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