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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 110年04月29日)
第 7 條
本辦法所需之獎勵經費,由下列財源籌措:
一、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工業主管機關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二、私人或團體指定用於本辦法獎勵之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