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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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 112年06月15日)
第 10 條
本會審議藥害救濟申請案件,得指定委員先行審查;必要時,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構)、專業團體或專家學者提供書面意見或列席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