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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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三 章 食品業者衛生管理
( 108年06月12日)
第 13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前項產品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契約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