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三 章 食品業者衛生管理 ( 108年06月12日)
第 13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前項產品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契約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