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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法施行細則  ( 94年03月03日)
第 6 條
營養諮詢機構之開業,應行登記事項如下:
一、名稱、地址及開業執照字號。
二、負責營養師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證書字號、執業執照字號。
三、所屬營養師人數及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證書字號、執業執照字號。
四、其他依規定應行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