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
( 103年04月10日)
第 2 條
中央主管機關將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查驗業務委託相關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機構)辦理時,應依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