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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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 109年02月12日)
第 3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五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