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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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 110年05月24日)
第 2 條
本準則所稱食品及相關產品,指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