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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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 104年12月24日)
第 11 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及第八條,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