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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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
( 97年07月24日)
第 3 條
為防止病毒傳染,主管機關得提供下列服務措施:
一、針具服務:實施針具提供、交換及回收。
二、替代治療:實施管制藥品成癮替代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