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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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 106年10月16日)
第 12 條
機關(構)及場所應訂定訪客管理規範及留存紀錄,並依疫情防治需要,進行訪客體溫監測或其他必要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