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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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 106年10月16日)
第 7 條
機關(構)及場所應依本法第二十六條及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規定,進行傳染病疫情監視及通報,並訂定疑似傳染病病人之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