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 六 章 附則 ( 110年11月11日)
第 29-6 條
本辦法所定補償、紓困事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