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精卵捐贈親屬關係查證辦法  ( 107年10月05日)
第 2 條
人工生殖機構(以下稱機構)使用捐贈之生殖細胞實施人工生殖,應先開立診斷證明書(如附件一),交由受術夫妻依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親等關聯資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