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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第 三 章 尼古丁焦油最高含量及其檢測 ( 112年11月13日)
第 6 條
紙菸之尼古丁最高含量,每支為一毫克;焦油之最高含量,每支為十毫克。

紙菸以外之菸品,其尼古丁及焦油最高含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7 條
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國家標準為之;無國家標準者,依國內外通用之方法為之。

中央主管機關抽樣檢測菸品之尼古丁、焦油含量時,應依前項規定為之;並得委託相關專業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