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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6年06月28日)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
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三、受贈收入。
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五、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