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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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 107年07月25日)
第 9 條
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費用給付基準,支給公益監察人出席費、交通費;主管機關囑託公益監察人調查或其他監察事項時,應支給工作費、住宿費、膳雜費及相關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