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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第 三 章 給付 ( 111年01月20日)
第 8 條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照顧及專業服務,其內容如下:
一、居家照顧服務。
二、日間照顧服務。
三、家庭托顧服務。
四、專業服務。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目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其內容如下:
一、輔具服務。
二、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交通接送服務,以用於就醫、復健或透析治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