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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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 93年01月14日)
第 16 條
本會每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指定副主任委員一人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