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99年08月02日)
第 5 條
法規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秉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若干人,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辦理所任事務。

前項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由本會法定員額內調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