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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  ( 90年01月17日)
第 4 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法制、文書、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