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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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 91年10月15日)
第 13 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及第十條,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