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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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 92年07月31日)
第 13 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至第九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