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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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92年12月31日)
第 4 條
本處置主任一人,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一人,襄理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