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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 111年11月29日)
第 2 條
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之任務如下:
一、農民退休儲金之收支及保管之審議。
二、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之審議。
三、農民退休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四、農民退休基金整體績效之審議。
五、其他有關農民退休儲金及農民退休基金之業務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