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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第 三 章 權責 ( 103年04月18日)
第 17 條
各課室站處理事務,涉及其他課室站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課室站意見不同時,陳請分局長、副分局長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