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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3年09月30日)
第 11 條
人事室辦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
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四、職員服務、差假、勤惰之擬辦。
五、職員考績、獎懲、訓練、進修、保障之擬辦。
六、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擬辦。
七、職員人事資料管理、分析及運用。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