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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務規程  ( 97年05月29日)
第 5 條
綜合企劃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水土保持與山坡地保育利用政策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二、中長期計畫方案之策劃、審核及協調。
三、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研擬。
四、年度施政計畫之研擬、策劃、督導及評核。
五、上級機關指示重要施政計畫及專案計畫列管追蹤。
六、水土保持教育宣導、人才培育與研究發展之策劃、推動及聯繫。
七、資訊管理、資通安全與資訊業務之分析、策劃、協調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