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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務規程  ( 97年05月29日)
第 9 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及財產管理。
二、國會、地方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三、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