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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 98年03月13日)
第 5 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廣播、成音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二、電腦資訊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三、廣播、轉播站之管理及維護。
四、廣播系統及機電之研究發展。
五、其他有關機電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