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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99年02月04日)
第 5 條
作物改良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作物育種、新品種示範、原生種繁殖及植物組織培養技術之研發。
二、農作物栽培管理技術、應用生物技術、採後處理與加工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優質安全農作物產品生產技術與體系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四、植物遺傳資源蒐集、保存及有效遺傳基因之選育、應用。
五、分子標誌及檢測技術之研發、應用。
六、其他有關農作物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