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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99年02月04日)
第 12 條
雲林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花卉品種與栽培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二、園藝種苗與育苗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三、植物微體繁殖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四、長期生態系試驗對環境影響之研究及示範推廣。
五、其他有關園藝作物之試驗研究及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