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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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13 條
新埔分場掌理事項如下:
一、區域性果樹與特用作物品種改良、良種繁殖與栽培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區域性果樹與特用作物之農民培訓、經營輔導、示範及推廣。
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