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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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6 條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傳播系統、廣播資訊系統、成音設備與轉播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二、漁業通訊系統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三、電機設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
四、廣播機務紀錄之統計及分析。
五、廣播品質及工務問題之改善。
六、其他有關工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