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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5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農田水利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三、農田水利建設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