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投資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施政計畫之研擬、成果管考、財務規劃、調度及稽核。
二、園區研究發展、產學合作、人才培訓與智慧財產權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招引業者、廠商進駐投資業務之規劃及推動;申請投資經營案件之處理、審核及園區事業整體營運之輔導。
四、園區事業開發農業科技及其產品國內外市場通路之協助。
五、重要專案之聯繫協調及推動規劃;國會、地方政府及各類對外業務之聯繫。
六、園區對外宣傳、形象推廣、宣傳資料之規劃及執行。
七、園區國際合作、國內外禮賓接待與駐外相關單位之協調及聯繫。
八、其他有關投資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