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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15 條
農業技術轉譯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業場域管理模式之研究。
二、農業研發技術之驗證及轉譯。
三、重要農作物良種之繁殖、保存及供應。
四、其他有關農業技術轉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