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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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9 條
畜產加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畜禽肉與肉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二、乳與乳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三、蛋與蛋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四、畜禽產品加工及副產物應用之研究。
五、畜禽原料之機能性物質萃取、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六、畜禽微生物之分離、篩選、鑑定及應用研究。
七、畜產加工食品安全議題之研究及輔導。
八、其他有關畜產加工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