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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10 條
技術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林業科技計畫之規劃、研擬及管考。
二、試驗林之經營管理。
三、林業科技研發成果創新育成、跨域合作與智慧財產權之管理及運用。
四、研究資料之整合加值應用服務。
五、網際網路、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維管與資通訊安全之防護及管理。
六、電子圖籍資料之倉儲及加值應用。
七、林業出版品及圖書資料之建檔管理。
八、其他有關技術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