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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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15 條
恆春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所轄試驗林人工林與天然林之經營管理及研究。
二、臺灣熱帶植物種原之保種及試驗研究。
三、熱帶原生珍稀植物之苗木培育及育林技術之研究。
四、墾丁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之管理維護及研究。
五、所轄試驗林之林產物處分及林地管理。
六、其他有關恆春試驗林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