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4 條
水禽科技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鴨育種、生理、遺傳資源保存及利用之研究。
二、鴨營養、飼料資源開發及生產技術之研究。
三、鴨飼養管理技術、省工及智慧化生產模式之研究。
四、鴨廢棄物處理、資源永續利用及淨零碳排之研究。
五、鴨產品加工製造、貯存及品質管理技術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水禽科技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