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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 108年03月07日)
第 7 條
申請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應符合下列各款所定資格之一:
一、農民。
二、農場、畜牧場、水產養殖場或農業產銷班。
三、領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
四、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