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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及農業合作社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登記辦法  ( 106年04月28日)
第 4 條
前二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檢附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農場: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具備第二條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農業合作社:應檢附具備前條資格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