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 四 章 權利維護 ( 112年05月17日)
第 39 條
品種權之變更、特許實施、授權、設定質權、消滅、撤銷、廢止及其他應公告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