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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種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審查辦法  ( 94年06月29日)
第 3 條
審議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審查品種權之申請、撤銷及廢止案。
二、審議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案。
三、審議撤銷及廢止案之性狀追蹤檢定事項。
四、審議依本辦法訂定及修正之各種植物性狀表及試驗檢定方法。
五、審議其他與品種權之申請、撤銷及廢止有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