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 109年01月06日)
第 22-1 條
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田間試驗結果經審查通過之基因轉殖植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其用途核准同意文件申請時,應考量國家利益、產業政策及整體發展,為准駁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