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 100年09月26日)
第 6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辦理規定主要糧食消費之調查、統計,應包括主要糧食消費量、熱量、蛋白質及脂肪攝取量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