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8年07月17日)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照全國農業產銷方針,訂定全國農產品產銷及國際貿易計畫;地方主管機關應按年度訂定農產品產銷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