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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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促進法
第 五 章 罰則
( 107年05月30日)
第 28 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認證機構認證合格並取得認證證書,經營驗證業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